| 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5-00500 | 发文时间 | 2025-11-12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盐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第8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 | ||
冯记沟乡代表团:
贵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大冯记沟片区非煤矿山整治修复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排查梳理冯记沟片区非煤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情况。一是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冯记沟乡共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24个,前期已完成治理图斑12个,治理面积648.55公顷,新增耕地188.74公顷。2024-2025年,通过实施《黄河上游风沙区(宁夏中北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子项目,将其余11个图斑(另有1个图斑经村委会建议保留为垃圾暂存点)纳入治理范围。目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计划于2026年5月投入使用,移交属地村委会管护使用。二是关于有责任主体非煤矿山矿山生态恢复。冯记沟乡现有责任主体非煤矿山矿山8宗,我局坚持“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原则,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标准,督促企业落实生态修复责任,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方式向集约节约转变。
目前,冯记沟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已基本完成,有主矿山生态修复责任意识持续增强,治理成效逐步显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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