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8/2018-83473 发文时间 2018-06-20
发布机构 盐池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盐池县政府督查室:

  依据盐政办发〔2018〕22号文件要求,针对县政协提案法制和学习文史委卢平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的提案,结合我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作如下答复:

  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宁夏社区矫正执行规定》,围绕“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探索创新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模式,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的工作思路,以实现规范化、文明化、安全化管理为目标,坚决杜绝脱管、虚管现象发生,努力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我局内设有社区矫正办公室及下辖9个乡镇司法所,由社区矫正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县服刑人员的接收和监督指导工作,由乡镇(街道)司法所具体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随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不断规范,我局在充分掌握队伍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特别为乡镇(街道)司法所配备了专职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以确保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安全有序顺利开展。截至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59名,解除社区服刑人员501名,在管社区服刑人员158名。其中侵犯财产类罪犯63人;危害公共安全类罪犯40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罪犯20人;贪污受贿类罪犯9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罪犯23人,破坏经济秩序1人,其他2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537人。

  (二)两大信息管理平台运行情况。自4月份启用宁夏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以来,我局积极做好新旧系统的信息衔接和录入工作,一是要求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和运用系统做好移动定位监管,同时要求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开展的思想汇报、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等,必须进行人脸、指纹打卡验证,有效地杜绝了社区服刑人员学习、劳动“走过场”、监管“人情化”等现象。二是作为群防群治手段,利用人力资源筑“防护墙”,将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网格化管理,发展156名村组干部、社区网格员、社区服刑人员亲属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定期走访,掌控动态。充分利用网格员、村组干部、楼院长人熟、地熟、情况熟等优势,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矫正措施,做好帮贫扶困工作,进一步强化了管理信息的有效延伸,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制度,管控到位。一是继续推行“4+10”日常管理法。“4”就是接收矫正前必须完成“四项任务”,即做好一次调查评估、进行一次矫正前宣告教育、发放一本《社区服刑人员手册》、配备一部社区矫正定位手机。“10”就是接收矫正后确保抓好“十个环节”。即要求每位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书面汇报一次、每月集中学习教育一次、每月进行社区服务一次、每月个别谈话一次、每月保证人反馈意见一次、每月家访一次、每月思想动态分析一次、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评议一次。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年初共整理完善归档社区服刑人员档案420余本。二是严格落实“双八”制度。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集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有劳动能力的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与村居公益性劳动结合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上半年,对违犯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处分2人次,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重视衔接,强化宣教。重大事项统计分析是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延伸,案例报送是以往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下一步工作的开启,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关系到上下级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一方面通过学习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准确及时报送各类重大事项统计分析情况,另一方面通过责任到人、业务到人、领导把关的方式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报送各类情况,确保上下级信息畅通,统一指挥。强化实施“三个当面宣告”。一是当面宣告《社区矫正宣告书》及相应法律文书,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告诫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和制度。二是当面宣告社区矫正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明确矫正小组人员应尽的监督、帮教、协助调查等义务,保证矫正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督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三是对新入矫人员,将律师当面上好第一堂法治课形成制度,讲法释判、现场普法,强化他们的罪犯身份意识,确保从心理上自觉接受社区服刑改造;对矫正服刑人员较多的司法所,每月安排律师集中授课,努力使他们做政策法规和行为规范“两个方面”的明白人,有效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官讲法、亲情互动、现身说法等活动,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前半年,我局结合扫黑除恶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了两期心理矫治培训会议,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纪律意识,并对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测评,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整合发力,帮扶有效。根据社区矫正的开放性特征,我们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机关、学校、企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教育矫正实效。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作,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体需求,开设技能培训,拓展帮扶服务途径。完善过渡性安置基地,促进中心+企业的转化,实现资源整合、共享,把企业引进来,逐步实现公益向效益转变,管控、控制向防范转变、管理向服务转变。突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职能,充分挖掘和整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春节期间积极开展了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各项关怀活动。

  (四)重点排查,专项治理。今年,我局高度重视中央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开展,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结合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日常走访、回访,开展专项排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坚决杜绝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同时将对“黑恶”线索的排查延伸至人民法院委托调查评估阶段,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人员、片警组成调查评估小组,实地走访调查对象的亲属、邻居、朋友、村组干部了解情况,客观评价调查对象的社会危害性,确保调查评估的客观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严把入矫关口。“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共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167人,谈心谈话165人,均能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无异常现象发生。社区矫正场所安全稳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164人,谈心谈话164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按罪名划分,涉暴力类27人,涉恐类0人,涉毒2人,涉枪类0人,涉爆0人,经排查均能遵守电话汇报、日常报到、外出请假等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无异常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重视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提升服务,积极开展各项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入矫宣告、保证人制度、集中教育、联合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业务培训、安置帮教帮扶等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使矫正监管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的轨道上,有效预防“两类”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盐池县司法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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