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2-00018 | 发文时间 | 2022-01-12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盐池县第十届委员会五次会议56号提案的答复函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盐池县第十届委员会
五次会议56号提案的答复函
何建霞、王仙凤等委员:
《关于引导月嫂服务有序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月嫂服务等方面存在普遍文化程度低、服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月嫂服务等方面的压力还会更加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群众取得更大获得感。我单位根据各位委员建议,及时对全县各类月嫂服务行业进行检查,并在7月1日与人社局将此项提案的政协委员官凤和李艳霞邀请到人社局,与我县家政服务协会会员进行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针对各类问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经交流协商,人社局加强培训服务,提高月嫂服务行业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市场监管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求协会会员必须规范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收费要明码标价,不得随口要价;提醒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进行月嫂的雇佣。
二、办理情况
针对“加强对月嫂行业服务规范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中介公司的资质监管,并对月嫂的收费标准等作出相应规定”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我局与人社局对全县从事家政服务和月嫂服务的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详细的台账。截止目前,全县从事家政服务和职业介绍的各类市场主体134家。其中,经营范围明确“月嫂”服务的市场主体4家,吸收为盐池县家政服务协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为200余人。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我局配合人社局已开展保育员培训班5期,培训250余人。
三是在检查中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
四是对全县从事家政服务和职业介绍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摸排,要求经营户严格做到明码标价,杜绝随口要价,乱收费行为。
专此答复。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