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4/2022-00044 | 发文时间 | 2021-09-28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教体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政协盐池县第十届委员会五次会议8号提案的答复函 |
金风宝委员:
《关于加强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教育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学生出行方面还存在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戴安全头盔、追逐嬉闹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保障我县道路交通畅通和学生上下学安全。
3月22日我单位与金风宝委员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4月13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9月20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金风宝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9月27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一是将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教育管理纳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整治和综合评价,并开展专项治理,组织执法人员在上下学时段在主要路口路段常态化开展劝导。二是通过家长会、班会等方式持续开展教育引导,
专此答复。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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