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3-00099 | 发文时间 | 2023-08-0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47号提案的答复函 | ||
崔明旺等委员:
《关于规范禽畜养殖场医疗废物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存在养殖企业(养殖户)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差,废弃物私自进行处置无法有效监管,形成环境污染风险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养殖场医疗废物处置方面的压力更加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群众取得更大获得感。
3月2日我单位与委员崔明旺等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4月23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6月14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崔明旺等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6月14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针对“关于规范禽畜养殖场医疗废物处置”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是已对全县8个乡镇重点规模养殖场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摸底,监督指导24家规模场签订医废垃圾处理协议。二是建立奖励机制,采购医疗垃圾桶55个、医疗锐器收集盒53个,通过签订协议奖励医疗垃圾桶的方式,以此督促规模养殖企业与医疗垃圾处置公司签订协议医废垃圾处理协议。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提高养殖场法律意识。
专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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