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6/2023-00126 发文时间 2023-09-08
发布机构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社情民意第二期建议的答复函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社情民意第二期建议的答复函

各界人士(代表)

   现就县政协社情民意第二期建议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我单位高度重视,在收到建议后积极与财政局方面协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426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524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616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一是完成全面摸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我县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应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年分3年逐年恢复,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应于202310底前恢复或调整补划到位,确保我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县现有耕地面积164.58万亩,按照区市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划定耕地保有量159.3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13.14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7.4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02.4%,其中玉米生产功能区152956.37亩,小麦生产功能区21048.73

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解决遗留问题。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属于以下情形的,按要求分类处置。

1.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通过流转耕地的方式实施的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但对于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情况,可暂不恢复,留出合理过渡期,允许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恢复整改;

3.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恢复整改,经论证确实无法恢复的,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4.受自然地理条件、农业生产或农民意愿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整改恢复的,经举证可以调出,但要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包括:2020年底前,在山区坡地上因农业结构调整由农户在自家承包地上自发栽种林(苗)木、果树、花卉的;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规定情形的;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的;自然灾害损毁、采矿塌陷无法复耕的;河湖水面自然扩大形成的未利用地。

对于上述情形之外,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无法就地恢复的非耕地,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举证并说明情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部,经复核情况属实的允许调整补划。

本次核实处置工作中,由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调出的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仍需实行严格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标注为预调出地块,不纳入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但涉及建设占用时必须符合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五年规划评估时结合工作实际再予全部调整(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已验收的经部确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无需标注,按要求正常开展调整补划)。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耕地保护,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31.64万亩,涉及农户1.75万户;其中,今年新增8.4万亩,到期2.3万亩。签订合同775529.27万亩。流转用于粮食种植241126.65亩,经济作物51003.33万亩,瓜果蔬菜7196.48亩,林木2351亩,其他14758.59亩。针对农户自行流转的土地,指导双方签订流转合同,引导流入方种植粮食作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流转管理职责、对企业和工商资本等经营主体建立分级审查审核备案、上限控制、合同签订、委托管理、风险保障金六个方面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向各乡镇转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经过排查,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不规范问题有3个,即以少数服从多数名义整村整组流转、未经承包方书面同意且未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再流转和到期未归还土地,地面附着物未清理。同时,向各乡镇下发《关于土地流转不规范行为问题整改通知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专此答复。

   (联系人:石瑞鑫  联系电话:0953-602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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