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3/2024-00059 | 发文时间 | 2024-12-26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住建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11号提案的答复函 | ||
赵志峰委员:
《关于加强城区内窨井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城区内窨井盖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窨井盖型号、规格及材质标准不统一,多数地下管线没有明显的管理单位标识牌,居民发现井盖丢失难以辨认告知,责任难以界定,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窨井盖管理等方面的压力还会更加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群众取得更大获得感。
5月27日我单位与委员赵志峰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6月25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7月11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赵志峰等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7月12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统一登记造册,明晰并盖权属。建议建立由县住建局牵头,县工信、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及各窨井盖设施产权单位组成的市县窨井盖设施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窨井盖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窨井盖进行登记,明晰井盖权属,并在窨井上标志产权单位及联系电话”的建议,答复如下:
已要求供水、电力、燃气、供热等部门对城区窨井盖进行统一排查,明晰井盖所属权登记造册统一台账,绘制井盖平面分布图,并在窨井盖上标明产权单位,明晰井盖权属。
(二)针对“统一投诉渠道,建立应急机制。要统一由一个部门受理窨井盖缺损的投诉,便于及时处置。同时,要建立窨井盖处理应急机制,建立一支由各产权单位联合的抢修和维护队伍,在接到投诉后能快速作出处理”的建议,答复如下:
已联合各产权单位新建窨井盖应急维修微信群,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反馈隐患位置及所属产权单位,保障产权单位维修人员能够及时出动,在对破损井盖进行维修更换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避免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三)针对“建全巡查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各种窨井的产权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巡查机制,安排专职人员加强巡查管理,发现管线及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缺损时,应当立即补缺、修复或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市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产权单位的日常监管”的建议,答复如下: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联合各产权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传达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发送预警提醒,安排专职人员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维修,后续会加大城区窨井盖监管力度,做到随破随修,避免发生安全隐患事故。
(四)针对“统一规格材质,做好安全防护。目前并盖规格、材质五花八门,给及时修复造成困难。若在建设时就对井盖型号、材质进行统一规范,使用不可回收的材料,不仅方便修补,也能防盗。”的建议,答复如下:
因县城区窨井盖数量庞大,权属单位众多,我部门率先垂范,在进行市政工程维修改造时,统一安装球墨铸铁(①80)规格的窨井盖,向供热公司以及其他井盖产权单位积极建议,在后续安装维修井盖的过程中,使用统一规格型号的井盖,方便及时修补。
专此答复。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