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4/2024-00128 发文时间 2024-12-27
发布机构 盐池县教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62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62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建盐池会员小组:

关于确保我县幼儿园幼儿每日充足室外活动并减少电子屏幕观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幼儿园在保教保育方面存在户外活动较少、幼儿一日活动安排还有不足,部分幼儿园以通过观看电子视频等方式开展教学工作,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科学合理开展保教保育工作,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59我单位与委员民建盐池会员小组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511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1018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民建盐池会员小组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同意的基础上,随即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针对幼儿园管理层应制定相关规定,限制幼儿在园内的电子屏幕使用时间,并监督执行情况。并且每天安排一定时间的室外活动,确保幼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户外活动并减少或避免电子屏幕的观看。可以根据幼儿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制定科学的时间安排,如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室外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的建议,答复如下:
   1.全覆盖对县域19所幼儿园开展幼儿园一日活动流程督导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和幼儿园评估考核,确保幼儿每日室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2.积极支持和鼓励幼儿园聘请专业体育教师,开展幼儿喜闻乐见的室外体育活动,并依托古长城等就近开展研学活动。已陆续开展研学游35次。

3.各幼儿园通过家长会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室外活动的重要性,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幼儿园的室外活动组织,引导家长在家中限制幼儿电子屏幕使用时间,鼓励家长与幼儿进行户外活动和互动游戏,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氛围

专此答复。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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