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4/2024-00129 发文时间 2024-12-27
发布机构 盐池县教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66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周于智委员:
  《关于提高我县公共体育场所利用率发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建议》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体育场所利用率,体育场馆全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等方面没有达到国家既定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解决这个问题能够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优质、更惠民的健身平台和机会,有利于推进全民健身向好向上持续发展。

  58我单位与周于智委员进行了电话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511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1016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周于智等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随后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针对建立健全公共体育场所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场地使用权和管理责任。根据场地类型和功能需求,划分不同级别的使用权,确保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和大型文体活动的有序进行。建立场地巡查、维护、保洁等制度,保障场地的卫生、安全和设施完好,提高场地的使用效益。简化场地预约手续,提高预约效率,鼓励场地共享和合理利用,优化场地布局,避免重复占用或空闲浪费的建议,答复如下:
  1.已起草《盐池县体育器材管理制度》,厘清我县公共体育场所管理职责,正在筹措资金补充更新设施设备。

2.已争取项目资金78万元,现已完成短缺器材摸底,正在办理挂网招标采购事宜,计划于年底前完成配备安装。

3.已打造县城“10分钟体育健身休闲圈”,102个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

专此答复。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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