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2/2022-00036 | 发文时间 | 2022-09-20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拨付光伏扶贫试点项目2022年到户分步式光伏电站收益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
依据各项目村和中民新能宁夏盐池有限公司签订《盐池县村级光伏扶贫试点工程》项目合作协议,2022年光伏扶贫试点项目到户分步式电站收益资金已到位。经我局会议研究决定,现将该项目惠安堡镇惠苑村、冯记沟乡冯记沟村、高沙窝镇南梁村光伏发电收益资金492.9万元按照每户3000元一次性拨付到各项目村,其中:惠安堡镇惠苑村421.8万元、冯记沟乡冯记沟村60万元、高沙窝镇南梁村11.1万元。
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到我局办理拨付手续,并及时兑付到项目户手中。
盐池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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