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2/2022-00076 | 发文时间 | 2022-11-30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乡村振兴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2022年度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等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支付和项目建设进度的通报 |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提高各级财政衔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等资金及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定点帮扶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接受国家12月初进驻宁夏进行的国家部委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东西部协作考核、中央定点帮扶考核、各级财政衔接推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财政涉农统筹整合等资金的绩效评价考核及各家媒体暗访。现将2022年全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自治区地方债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闽宁协作发展资金、中央彩票公益金及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定点帮扶资金支出情况予以通报如下(截至2022年11月30日):
一、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一)各类财政有效衔接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自治区下达我县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类资金36626万元,共完成实施项目167个。其中产业类项目91个,涉及资金20102.06万元,占下达资金计划的55%;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中,用于产业类项目资金为13900万元,占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23826万元的58.3%;已支付12935.21万元,支付率93.05%。
1.中央及区市县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22年11月25日,一是下达中央衔接补助资金15611万元中,资金支出14868.57万元,资金余额742.43万元,支出进度95.24%。用于产业类项目45个,完成资金8920万元,资金占比57.14%;已支付8425.76万元,支付率 94.45%。二是下达自治区衔接补助资金8215万元,资金支出7783.75万元,资金余额431.25万元,支出进度94.75%。用于产业类项目25个,计划资金4980.06万元,资金占比60.6%;已支付4509.45万元,支付率90.55%。
项目实施共涉及15个部门及乡镇,目前已完成施工工作。全部进入项目结算和档案整理阶段。6个项目实施部门及乡镇的资金支付率全部超过95%,达到了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要求的资金支付目标。
2.自治区地方债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支出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财政下达各部门(单位)自治区地方债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振兴)资金8000万元,资金支出7073.34万元,资金余额926.66万元,支出进度88.42%。用于产业类项目4个,计划资金1919万元,资金占比24%;已支付1902.01万元,支付率99.11%。项目实施共涉及3个部门,资金支付进度均超过85%。
3.闽宁协作发展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财政下达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闽宁协作发展资金4800万元,资金支出4609.61万元,资金余额190.39万元,支出进度96.03%。用于产业类项目24个,计划资金4283万元,资金占比89.23%;已支付4111.68万元,支付率达96%。项目实施共涉及15个部门,资金支付进度均超过90%。
(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到位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397万元,资金支出28705.4万元,资金余额1691.6万元,支出进度94.43%。项目实施共涉及16个部门,资金支付进度均超过90%。
(三)2022年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定点帮扶项目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争取中航油集团帮扶项目资金850万元,资金支付810.05万元,资金余额39.95万元,支出进度95.3%。项目实施共涉及11个部门,资金支付进度均超过90%。
二、项目库建设情况
(一)项目开工及储备情况
我县2022年共计完成项目录入1019个,项目预算总投资4.71亿元。其中产业项目520个、村基础设施项目178个、健康帮扶项目102个、教育帮扶项目103个、金融帮扶项目107个、就业项目7个、生活条件改善项目1个、综合保障性帮扶项目1个。项目录入数量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同时,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要求,2023年-2024年目前完成储备项目1161个,项目预算总投资20.48亿元,其中2023年储备项目796个,项目预算总投资14.59亿元;2024年储备项目365个,项目预算总投资5.89亿元。较上年有较大的增幅。
(二)项目库错误数据整改情况
关于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厅通报中反馈的“已报账资金大于预算总投资”、“已报账专项资金大于财政安排资金”、“报账类型为空”、“项目信息校验查询存在错误”、“绩效信息为空”等5类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部分错误数据是系统未做保存导致,需每日查看系统并完善相关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根据自治区2022年度市、县(区)党委、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对项目库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好迎检国家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工作。下一步,各项目资金实施乡镇及部门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对2020-2022三年项目资金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做好:一是检查项目资金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对照自治区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明确的项目档案资料清单逐项进行检查,确保项目全程档案资料完整,装订齐整规范美观(坚决杜绝项目抽中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及时提供资料情况的发生);二是检查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规范性。①重点审查县财政是否在资金指标下达到县后30日内将资金拨付;是否存在偿还旧债等负面清单项目,各项目资金是否按要求月度支付。②审查项目入库是否及时充分、程序是否规范(“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和“两公示、一公告”规定落实情况)、内容是否完整和入库项目是否具备实施条件,以及衔接资金是否用于项目库之外的项目等。③审查项目绩效管理情况,重点为资金项目两个一律公开要求是否落实,绩效目标是否批复公开、是否进行绩效跟踪监控(施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项目)。④项目招投标是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和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项目和支付资金(杜绝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调整资金用途以及以拨代支、超进度支付等问题),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决算是否及时,项目完工日期是否与项目批复一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和验收报告是否明确劳务报酬标准和金额、发放劳务报酬统计表是否真实(对领取务工报酬人员通过电话进行核实)。⑤经营性帮扶项目是否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联农带农机制(检查产业项目联农带农台账及印证资料)、帮扶主体与受益对象是否签订带动协议(对受益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以核实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效果)。⑥支出进度是各级衔接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请各有关项目实施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剩余的一月内,确保各级衔接补助资金支出率达到100%。对资金支付进度未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的乡镇、部门(单位)将在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时扣分,并和2022年项目安排紧密挂钩,还将建议县委、县政府对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1.2022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统计表(截至11月30日)
2.2022年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支出进度统计表(截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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