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22/2023-00161 发文时间 2023-04-17
发布机构 盐池县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情况的公示
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盐池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贷款对象:对全县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用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额度:5万元以内对个别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不得超过10万元,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期限:3年期以内。

担保方式:免担保免抵押。

贴息方式:整户5万元以内,按照同期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贴息利率详情见中国人民银行市场报价利率公示网址

利率:市场报价利率(LPR)放贷。中国人民银行市场报价利率公示网址

http://wzdig.pbc.gov.cn:8080/search/pcRender?pageId=fa445f64514c40c68b1c8ffe859c649e&ext=-siteId%3A3688005&ty=&dr=true&w=&f=&rp=&sr=score+desc&q=%E5%B8%82%E5%9C%BA%E6%8A%A5%E4%BB%B7%E5%88%A9%E7%8E%87

人:殷巧虹

联系电话: 0953-6010755

电子邮箱: ycfpkfbgs@163.com

盐池县乡村振兴局                        

20234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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