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4-00099 | 发文时间 | 2024-05-1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 | ||
根据中共盐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盐池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农发〔2024〕1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2024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部署,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率。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如下:
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位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目前共到位114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77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三西”农业建设资金275万元。
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
1.盐池县大水坑镇大水坑村育才路排水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0万元。
2.盐池县2024年村道硬化工程 (公里)项目。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万元。
3.王乐井乡郑记堡子村生产路硬化工程(公里)项目。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万元。
(二)“三西”农业建设资金
1.惠安堡南梁滩羊屠宰场延伸路硬化工程项目。安排“三西”农业建设资金150万元。
2.王乐井乡郑记堡子村生产路硬化工程(公里)项目。安排“三西”农业建设资金125万元。
(三)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1.宁夏盐池美雅裘皮有限公司设备改造提升项目。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
2.盐池县狮城宁好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及AI数字人助农系统开发和设备购置项目。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5万元。
3.宁夏盐池县春雪文化产业园有限公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
4.麻黄山乡2024年农特产品冷藏储备建设项目。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宁扶办发〔2018〕51号)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公告公示工作。
(二)做好项目库的管理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将本批资金及实施的项目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同时,要结合实际,做好项目库的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入库项目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三)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为落实国家、区市对衔接资金进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力,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要求各乡镇及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做到:一是要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各项目的绩效评价。各衔接资金项目必须在项目实施前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竣工后完成绩效自评报告,同时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财政部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二是严格控制项目开工时间。2024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和申报审批工作,6月底前各工程类项目需全部开工。三是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衔接资金支付(详见附件),6月底达到50%以上,9月底达到75%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资金支付,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每年8月底将对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统一调整,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要利用好项目资金调整窗口期,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衔接资金项目按照项目的建设内容实行归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农村、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纪委监委部门通过不定期抽查、专项检查与审计等多种方法,重点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申报、立项、使用等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脱贫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加强对衔接资金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形成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将衔接资金使用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工作进度等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将资金分配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5月13日—5月22日)。
联系人:曹欣煜 联系电话:0953-6021356
电子邮箱:yccyb126@126.com
附件:盐池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分配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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