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6/2024-00289 发文时间 2024-12-11
发布机构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盐池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道硬化工程绩效自评报告的 公示
关于盐池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道硬化工程绩效自评报告的 公示


按照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要求,我局现对盐池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道硬化工程绩效自评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1211日至202412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投诉电话:0953-6010755

附件:盐池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道硬化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41211

盐池县202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道硬化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盐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盐池县2024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农发〔20241号)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了盐池县2024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道硬化工程。经过勘察设计、公开招标、监管建设、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工作,目前,此项目已全面完工,现就该项目建设绩效情况自评总结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依据盐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盐池县2024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农发〔20241号)文件精神,2024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村道硬化工程资金预算为1704万元,其中:2024年地方债券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78万元、县财政资金126万元。项目计划完成村道硬化35公里及排水、护坡、安全防护等工程。

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24510,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2024年村道硬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2024115号)文件对该项目予以批复,批复主要建设内容为:

硬化涉及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村道、查缺补漏部分农村企业及合作社道路共35公里及配套排水边沟、护坡等安全保护设施(实际施工地点按设计方案实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根据县财政局有关要求开展,我局从项目立项开始,在项目实施村,通过现场勘查、查阅相关资料、项目村村民满意度测评,结合自评报告和项目建设实际,按照项目设定评价目标对项目建设进行评价。结合评价,对搜集到的执行指挥系统建设项目资料进行整理、核实和综合分析,对项目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完成评价报告。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中央衔接资金已到位1547.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局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项目单独核算管理,所有经费拨付由县财政全程监管,资金使用没有违规行为并全部用于项目,没有挤占、挪用等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为保证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基础建设项目资金的精准使用,我局设立专账,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盐池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合法,杜绝贪污挪用现象发生。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进度,由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核实,建设单位复核,按照合同及进度分期拨付,严格控制付款率,杜绝超付滞付现象。项目完工后,我局申请财政部门对项目工程量及资金进行结算,由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专业结算,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局对该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绩效目标落实,确保了项目的规范、有序、稳步、快速地推进。该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项目绩效目标全面完成,盐池县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完成硬化涉及花马池镇、大水坑镇、高沙窝镇、冯记沟乡村道共37.12公里及配套排水边沟、护坡等安全保护设施。该项目到位资金1547.3万元,中标资金1520.37685万元,结算资金1541.616829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支付

2.成本指标本项目成本控制上,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成本均控制在绩效目标之内。

3.时效指标依据项目立项批复,20246月开工建设,202411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02411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边界村道硬化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力解决群众生产出行难、运送难等问题,促进了农村交通发展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贫困户收入显著提高通过项目带动及项目完成后基础设施的大力完善,有力的促进了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极大改善了贫困村广大群众的精神面貌,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对我县精准扶贫政策的认可度。

(三)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法人责任制我局作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小组,签订项目建设廉政承诺,明确责任范围,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控制资金安全,确保我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基础设施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合同制管理我局作为项目法人单位,与项目设计、监理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及监理合同,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安全生产合同、使用农民工协议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各项条款,以合同为依据控制质量、安全、进度、拨款及变更,使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始终处于合同的约束之内。

3.项目监理制为了项目更好的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脱贫成效,县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小组,小组通过公开招标及监理合同全权委托宁夏恒基天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作为质量、进度、拨款把控方,在项目整个实施阶段,按照监理合同及监理职责,采取三控制”“两管理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拨款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监理员现场开展旁站监理及跟踪监理,对工程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管理,使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4.第三方质检单位监督检测制。为严格保证项目质量,我局与第三方质检单位(盐池县融盐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要求质检单位对项目建设质量、强度做严格检测,并出检测报告。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勘测设计

20242月我局通过邀请招标,宁夏众基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为项目勘测设计单位。我局汇同设计公司与各乡镇村共同配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同时聘请第三方对设计方案完成了专家评审。在项目实施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盐池县审批局完成了项目批复。

2.项目工程施工招投标

20246月,该项目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确定宁夏筑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八家企业为施工单位,招投标过程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程序,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完成

3.项目实施

     为了使项目顺利实施,我成立由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管理小组。项目招标完成后,积极组织项目开工,督促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开展监理工作。项目开工前,项目管理小组要求施工单位签订了项目《施工合同》、《使用农民工协议书》《建设项目廉政承诺》《施工安全生产合同》,确保农民工利益及农民工工资零拖欠安全施工

20246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11月完成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期间,我作为项目建设单位,依据监理合同,充分利用监理制进行项目管理,与此同时,项目管理小组采用定期不定期跟踪检查、督查的方式进行进度及质量控制。

由于该项目建设工程量大、地点分散,实施地点群众意愿难以完全统一,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各种原因的工现象,面对大量的协调工作,我局工作人员主动与各乡镇、各村级部门及时协商处理,为群众做大量思想工作,确保了每个标段、每项工程顺利实施。

4.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我局会同项目施工所在地乡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成立竣工验收小组,于202411月完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该项目没有偏离绩效目标

1.加强设计阶段规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个别标段因设计问题无法实施,只能进行变更。在之后建设过程中,一定重视工程设计阶段,提前规划,尽量避免因变更导致工程无法顺利推进。

2.加强工程管护宣传项目完成后,加强管护宣传,提醒各村主动看护硬化路,禁止超重车辆驶入,增长硬化路使用年限

3.严格管理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对部分施工和监理资料记录不准确的现象,我局要求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填写日志,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的同意许可下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程序。

五、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中央资金项目实施公示公开要求,我局在项目实施招标前、开工前、完工后对项目实施内容、地点、完成情况以及各标段资金结算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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