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0/2021-00057 | 发文时间 | 2021-05-08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人社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全县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 ||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县
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党委(党组)、县委、政府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和人才强县工程,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宁党办〔2018〕1号)和盐池县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和优厚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盐党办发〔2019〕8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开展全县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全职型高层次人才申报生活补贴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在我县工作满5年或新引进并与我县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合同的C、D、E、F类人才;柔性引进(每年累计服务不少于3个月)的上述人才。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
2.《盐池县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花名册》(附件2,一式2份);
3.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入选人才工程、获得荣誉奖项、主持科研项目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单位盖章);
4.自治区或盐池县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文件(证书或文件需留复印件);
5.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需提供聘用文件复印件(单位盖章);
6.企业引进人才区外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区内的劳动合同,社保由人社部门核查,只需提供工资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
二、关于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申报生活补贴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在我县工作且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博士或全国高等院校(一本)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的硕士及“双一流大学”毕业的本科生。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工作补助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
2.《盐池县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工作补助花名册》(附件4,一式2份);
3.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4.企业引进博士硕士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5.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注册机构编制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三、关于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申报薪资补贴奖励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油气化工、特色产业、石膏产业、健康服务、全域旅游、文教卫生等重点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通过招商引资、岗位聘用、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客询服务等方式柔性引进的E类及以上人才且每年在盐工作累计3个月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实用技术人才或团队;被县委、政府聘任的人才顾问。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薪资补贴奖励申报表》(附件5,一式2份);
2.《盐池县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花名册》(附件2,一式2份);
3.引进人才或团队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入选人才工程、获得荣誉奖项、主持科研项目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单位盖章);
4.自治区或盐池县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文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区内的劳动合同,社保由人社部门核查,只需提供工资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
四、关于高层次引进人才申报购房补贴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全职引进来盐工作的C、D、E、F类人才。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附件6,一式2份);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毕业人员,须分别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入选人才工程、获得荣誉奖项、主持科研项目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单位盖章);
3.申报人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查原件留复印件);
4.自治区或盐池县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文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企业引进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人社局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6.自主创业人才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注册机构提供登记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五、关于院士(博士后、专家)工作站申报创新平台建设经费补贴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在我县建成运行满6个月且工作成效显著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站、专家服务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院士(博士后、专家)工作站及创新平台经费资助申报表》(附件7,一式2份);
2.全国院士管理委员会下发的批准或通知文件及公示名单;
3.自治区下发的博士后科研站、专家服务站批准或通知文件及公示名单;
4.单位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查原件留复印件,单位盖章);
5.《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平台成立时间、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工作站运行情况及成效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关于企事业单位申报创新平台建设经费资助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企事业单位创新平台建设经费资助申报表》(附件8,一式2份);
2.申报单位与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协议(查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查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盖章);
4.《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平台成立时间、单位近三年评价评级、创新平台运行情况及成效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关于企业申报人才创新创业经费补贴奖励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到盐创新创业的国家“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标杆企业、小微企业示范基地、技术创业中心;开展产业创新的企业。获得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对外科学技术合作奖、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企业人才创新创业经费补贴奖励申报表》(附件9,一式2份);
2.《盐池县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2份);
3.国家或自治区下发的示范标杆企业认证文件及公示名单;
4.企业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复印件)(单位盖章);
5.《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创新产业创建时间及批准文件、经营业绩、年度考核、产业情况及成效等有关证明材料。
八、关于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申报创新创业经费补贴奖励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引进和培养的人才在盐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与其他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并实施且带来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经费补贴奖励申报表》(附件10,一式2份);
2.创业或科研项目的合作协议(查原件留复印件);
3.创业成果认证或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查原件留复印件);
4.单位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等(查原件留复印件)
(单位盖章);
5.《申报表》中涉及到的合作企业、项目创建时间及批准文件、经营业绩、年度考核、产业经营情况及成效等有关证明材料。
九、关于院地合作人才申报工作补贴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与我县签订校地合作协议的高校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来盐开展实训、实习、实践锻炼一个月以上的;带科研项目或专利成果等来盐对接考察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校地合作硕士(博士)见习补贴、专家考察工作补贴申报表》(附件11,一式2份);
2.申报人员的学生证、职称证;
3.与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校地合作协议(查原件留复印件);
4.申报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和对接考察有效工作期间食宿花费明细及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查原件留复印件)。
十、关于突出贡献人才申报工作补助
(一)申报范围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入选自治区院士后备、塞上英才、青年拔尖人才。
(三)填报材料
1.《盐池县突出贡献人才科研服务奖励补助申报表》(附件12,一式2份);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入选人才工程、获得荣誉奖项、主持科研项目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单位盖章);
3.入选自治区院士后备、塞上英才、青年拔尖人才的认定证书或文件(单位盖章);
4.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区内的劳动合同,社保由人社部门核查,只需提供工资流水及个税缴纳证明。
十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申报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由申报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申报,主管单位复审,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送县人才办。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下文兑现相关补助,补助经费采取后补助形式发放。
十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取消认定资格,并给予通报、问责。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发至邮箱ycrszjb6696683@163.com。
联 系 人: 张珊 曹欣城
联系电话:6696683
传 真: 6696681
附件:1.盐池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
2.盐池县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申报汇总表
3.盐池县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工作补 助申报表
4.盐池县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工作补助申报汇总表
5.盐池县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薪资补贴奖励申报表
6.盐池县高层次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
7.盐池县院士(博士后、专家)工作站及创新平台经费资助申报表
8.盐池县企事业单位创新平台建设经费资助申报表
9.盐池县企业人才创新创业经费补贴奖励申报表
10.盐池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经费补贴奖励申报表
11.盐池县校地合作硕士(博士)见习补贴、专家考察工作补贴申报表
12.盐池县高层次人才科研服务奖励补助申报表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3:盐池县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生活补助申报表.docx
附件4:盐池县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生”工作补助花名册.docx
附件5:盐池县重点领域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薪资补贴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7:盐池县院士(博士后、专家)工作站及创新平台经费资助申报表.docx
附件10:盐池县企事业单位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经费补贴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11:盐池县校地合作硕士(博士)见习补贴、专家考察工作补贴申报表.doc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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