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41/2026-00042 | 发文时间 | 2026-05-1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就业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延长2023年自治区级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限的公示 | ||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4〕2号)文件要求,对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35名人员延期至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2025年5月15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池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来访、来电、来函反映。
监督电话:0953-6696681、0953-6012873 。
特此公示。
附件:盐池县2023年度自治区级城镇公益性岗位延期人员花名表
盐池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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