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4/2022-00187 | 发文时间 | 2022-12-12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教体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命名“教学名师”和建立第二届“教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 ||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盐池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一轮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教发〔2022〕14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领导小组审核,命名刘晓霞等40名教师为“教学名师”,并相应建立40个“教学名师”工作室(见附件1和附件2)。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学名师作用的发挥,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宁教师〔2022〕142号),加强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增强示范引领作用。师资培训中心按规定拨付40个名师工作室年度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1.盐池县“教学名师”名单
2.盐池县第二届“教学名师”工作室名单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