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4/2022-00173 发文时间 2022-11-28
发布机构 盐池县教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盐池县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盐池县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盐池县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2823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的意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育发展短板弱项,积极探索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和机制引导作用,采取学校自主组合、行政主导组合、联动教研等多种方式,以县域内优质品牌学校或优质教育资源为龙头,与农村学校组建教育集团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集团化办学活力,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同步、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着力提升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集团化办学机制

按照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目标,结合县域教研共同体,建立核心校+农村校,新建学校和薄弱校联盟办学模式,支持县城优质小学、初中与农村学校,新建学校与薄弱学校开展实质性合作办学、集团办学、联盟办学。组建盐池县第一中学惠安堡中学,盐池县第五中盐池县第四中,盐池县第一小学盐池惠安堡中心小学及所学校,盐池县第二小学盐池青山中心小学盐池县第三小盐池大水坑二小,盐池县第五小盐池高沙窝中心小学、冯记沟中心小学盐池县第六小盐池县第四小学、王乐井中心小学,盐池县第七小学盐池大水坑第一小学、麻黄山中心小学个集团和盐池县第二中学盐池县第三中学教育联盟,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全覆盖,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同时,积极拓展和深化城乡中小学结对帮扶活动,与县域外优质学校通过建立教育联盟、名校托管、线上结对、联动教研等方式,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建立集团化运行机制

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建立集团办学理事会制度,制定集团办学章程,创新集团办学治理模式,提升集团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县城核心负责牵头,学校管理人员互相捆绑参与学校间管理坚持集团化办学与办好每一所学校并重,科学制定集团办学发展规划,推动集团成员校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教育集团以教育教学为纽带,充分发挥核心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办学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教育集团办学质量和效益,打造集团化办学特色和品牌。

(三)建立集团化评价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制度。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办法,将集团化办学纳入基础教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集团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德育、办学水平提升等实施考核评价,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保障集团化办学健康运行、有序发展。指导集团制定内部考核评价制度,对集团内部学校进行考核评价,激发和调动成员校参与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推动教育集团共同发展、特色发展

(四)建立集团内教师流动机制

探索创新集团教师管理和交流机制,打破集团校内管理层级和校际界限,促进集团内骨干教师在成员校之间双向流动。核心每年定期向农村或薄弱校派出1名以上中层干部10%符合交流条件教师(其中骨干教师占交流教师20%,负责引领农村或薄弱校教学管理和教科研发展;对应的学校等额输出中层干部或教师到核心校跟岗研修。各学校交流教师每年在教体局备案,并由教体局核准落实乡村教师各类津贴。建立集团内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送教和交流制度名师带徒制度名师课题研究制度,发挥优秀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促进集团学校间共享优质资源,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五)建立集团化教学共研共享机制

核心牵头建立教学共研共享机制,通过网络教研、实地教研等方式分学科组织核心校与农村或薄弱校共同开展教研活动,共享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核心校定期组织学科教师就教材、教法和教学模式进行交流研讨农村或薄弱校2安排至少1天时间组织学科教师核心校跟班听课学习。集团学校每学年课堂交流展示、名师送教活动不少于3次。核心学科每月组织开展集中教研活动不少于1。建立学生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课后服务联合运作机制,整体提升教育集团在学生德育、体育、科技和艺术活动及家校合作等方面的水平。

(六)建立集团化统筹管理机制

按照放管服要求,赋予教育集团必要的办学自主权和内部管理权,针对不同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建立差别化的管理运行机制,支持集团自主办学、自主管理,在教育理念、教育科研、教育评价、设备资源、教师队伍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教育集团学校共同协商,在各成员校公用经费总额内按一定比例进行统筹,作为集团办学专项经费,用于教育集团开展教育改革、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开发等活动,并争取盐池教育发展基金会予以适当经费支持。

(七)建立集团化激励机制

建立集团化办学激励机制,集团成员学校、校长、教师在评先优、职称晋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实行奖励激励政策,对集团化办学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增强集团发展内生动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教育集团化办学是我县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教体局成立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全面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

(二)完善支持政策。结合集团化办学的探索实践、集团内部的治理运行实际,逐步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教育集团,推动全县教育集团化办学落实落地、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加强督导考核。强化教育集团监督指导,建立教育集团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实行集团校、联盟校捆绑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成员学校年度考核结果,推动集团化办学科学发展。

(四)营造良好氛围。学习借鉴县域外集团化办学的成功经验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开展集团化办学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集团化办学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集体和个人,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家长、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集团化办学,形成推进集团化办学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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