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4/2024-00054 | 发文时间 | 2024-04-18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教体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2024年教育惠民政策 |
学前教育资助。对全县取得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脱贫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 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一免一补”政策。按照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年150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年900元标准补助幼儿园。
义务教育资助。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杂费、教科书费,并对脱贫家庭学生、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小学和初中寄宿生补助标准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元和1250元,非寄宿生为500元和625元。
普通高中资助。对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按照1500元、2000元、2500元的标准分类享受国家助学金。对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免除所有在校生学费、课本费。对一、二年级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按照1500元、2000元、2500元的标准分类享受国家助学金,给予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年500元生活费补助。
高校助学资助。团县委、工会等相关部门对当年考入本科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给予2000—5000元的资助。
燕宝慈善基金会资助。燕宝慈善基金会给予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对当年被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录取的盐池中学毕业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奖励。
生源地助学贷款。对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和在读的学生每人每年给予本、专科不高于16000元,研究生不高于20000元的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
其他资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及特教中心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按照每公里0.25元给予县内中小学寄宿生交通补助(具体以教体局核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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