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4/2024-00072 | 发文时间 | 2024-08-27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教体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聘任张媛等76名同志为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 ||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校园治理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教法〔2022〕32号)要求,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经盐池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同意,决定聘任:
张媛任盐池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四级法官);
赵宇任盐池县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四级法官助理);
王婧任盐池县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五级法官助理);
马晨任盐池县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刑庭干警);
曹朵朵任盐池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三级法官);
魏树浪任盐池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赵丽蓉任盐池县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五级法官助理);
马军任盐池县惠安堡中学、惠安堡中心小学、冯记沟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惠安堡法庭四级法官);
龚艺婕任盐池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
宋建军任盐池县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石学宁任盐池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审管办五级法官助理);
杨德明任盐池县第四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五级法官助理);
李岩任盐池县第五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
王一桥任盐池县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四级法官助理);
毛盼盼任盐池县第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五级法官助理);
高天任盐池县大水坑第一小学、大水坑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五级法官助理);
罗占鑫任盐池县青山中心小学、麻黄山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大水坑法庭干警);
温思远任盐池县隰宁堡小学、灌区第一小学、萌城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惠安堡法庭五级法官助理);
牛少威任盐池县高沙窝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高沙窝法庭五级法官助理);
李伟任盐池县王乐井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张慧颖任盐池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包和萍任盐池县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涛任盐池县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
张晓婷任盐池县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
宋风霆任盐池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崔亚萍任盐池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
何相延任盐池县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袁刚任盐池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汪婷任盐池县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莫艳丽任盐池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王立敏任盐池县第四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王适妍任盐池县第五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张楠任盐池县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牛庆文任盐池县第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张力洋任盐池县大水坑第一小学、大水坑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陈景瑞任盐池县惠安堡中学、惠安堡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饶建慧任盐池县高沙窝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牛博任盐池县青山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施旎任盐池县王乐井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裴蕾任盐池县冯记沟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何耀任盐池中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教导员);
孙廷任盐池县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
杨思敏任盐池县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教导员);
张武安任盐池县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
汪震东任盐池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
何宝升任盐池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所长);
徐风任盐池县第二小学、第五中学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民警);
薛宏伟任盐池县惠安堡中学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副所长);
郭君享任盐池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所长);
杨思敏任盐池县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民警同志);
罗昊任盐池县第四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李晓敏任盐池县第五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石宜林任盐池县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牛暾任盐池县第七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郭振任盐池县大水坑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教导员);
潘海龙任盐池县大水坑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民警);
马军任盐池县惠安堡中心小学、惠安堡镇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社区民警);
谢宇峥任盐池县高沙窝中心小学、高沙窝镇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高沙窝派出所副所长);
李强任盐池县冯记沟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冯记沟派出所副所长);
张晓光任盐池县青山中心小学、青山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青山派出所副所长);
张华任盐池县王乐井中心小学、王乐井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王乐井派出所副所长);
董洋任盐池县麻黄山中心小学、麻黄山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麻黄山派出所社区民警);
马伟任盐池县隰宁堡小学、隰宁堡幼儿园、灌区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社区民警);
帅正禹任盐池县萌城小学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社区民警);
何振锋任盐池县第一幼儿园、第三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事业编警务人员);
何辉任盐池县第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蒋锋任盐池县南苑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赵龙任盐池县第四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副所长);
王新禄任盐池县第五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王瑞任盐池县第六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副所长);
王伟成任盐池县银座第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马小霞任盐池县星阳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民警同志);
叶亚楠任盐池县大水坑镇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民警);
马丽娟任盐池县冯记沟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冯记沟派出所社区民警);
荆双宏任盐池县城西滩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同志);
黄峰任盐池县天使特殊教育中心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民警同志)。
以上人员聘期为1年,聘任时间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原聘任法治副校长自动解聘。
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具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着力培养广大师生和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定期培训法治辅导员,抓好青少年普法、学法、守法、用法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四)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五)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师生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学校具体安排,对有不良行为或违法倾向的师生进行谈心帮教。
(六)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就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学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七)积极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等专项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广大师生和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八)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期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等法治教育活动,针对师生及家长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宣讲,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小手拉大手”带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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