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1-00084 | 发文时间 | 2021-11-26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
一、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要求
(一)确权登记原则。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坚持尊重历史、资源共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二)确权登记范围。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局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彩票公益金)、行业扶贫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用于扶贫的资金、闽宁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区内定点帮扶资金、社会捐赠等资金形式投入到经营性、公益性、到户类扶贫项目进行确权登记。
(三)确权登记时间。本次确权登记的时间是2021年10月29日-11月6日(共7个工作日)。
(四)确权登记责任。我局负责2013-2020年实施扶贫项目所形成的经营类、公益类、到户类资产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指导项目辖区范围内国有资产、村集体资产、到户类资产有序确权。
二、相关主体配合事宜。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人、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表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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