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2-00034 | 发文时间 | 2022-06-21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公示 | ||
盐池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公示
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271万元。根据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盐池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盐农发〔2022〕18号)要求,为确保灾后的收益,提高养殖积极性,计划救助受旱灾影响的滩羊生态牧场和从事滩羊养殖的村集体经济灾后生产恢复。经农业农村局及乡镇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滩羊生态牧场及从事滩羊养殖的村集体经济养殖场进行验收,共验收合格滩羊数量为33779只,根据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养殖场滩羊存栏每只60元予以补助,补助资金202.674万元;宁夏朔牧盐池滩羊繁育有限公司补助34万元,盐池滩羊选育场补助34.326万元。现将最终补助花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6010206),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附件:盐池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公示表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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