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3-00020 | 发文时间 | 2023-02-06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盐池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公开遴选的公告 |
各乡镇农业经营主体:
为做好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工作,根据农业生产托管相关要求,请符合条件且有报名意愿的农业经营主体于2月10日前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登记表(附件3)及服务组织资质证书、农机具证明材料、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资料报至县农经站。
联系人:王雅琪 联系电话: 0953-6610219
附件:
1.盐池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方案
2.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结果表
3.盐池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登记表
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3年2月6日
附件1
盐池县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遴选方案
按照关于“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区域特色农林产品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方式,为拓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区域、开辟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积累经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重点支持大宗粮食作物薄弱环节托管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兼顾服务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主体,服务领域主要集中在产业发展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同一个服务组织不能同时享受同类型项目补贴;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二、服务组织类型
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具备条件
1.服务组织须符合登记注册资质;运行机制合理,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等;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会计账簿,成员账户健全;基础建设较完善,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农机具拥有不少于6台(套);年作业单环节服务农户数量达100户以上,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
2.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3.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开展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可以将本村村民的闲置农机具纳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中。
4.对于纳入名录管理、被评为星级示范的服务组织,予以优先扶持。
被遴选进入到社会化服务名录的服务组织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
四、评选机构组成人员(待定)
五、遴选程序
按照促进形成稳定活跃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要求,培育壮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建立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服务体系,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效率和竞争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报名。有服务意愿的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登记表,提交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三)评审确定。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对经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审核,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四)媒体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组织在盐池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五)签订合同。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属于村集体经济服务组织的,农户需委托乡人民政府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其他服务组织的,农户可委托村委会与其签订服务合同)。
附件2
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结果表
序 号 | 服务组织名称 | 综合考评 | 考评结果 | 备 注 |
考 评 人
(签字) | 工作单位 | 签字 | ||
附件3
盐池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登记表
名 称 | 法 人 | 联系方式 | ||||||||
地 址 | 星级 | 成立时间 | ||||||||
农机主机名称及型号 | 配套农机名称及型号 | 主要服务产业和环节 | 服务能力/日 | |||||||
上年度生产托管情况 (实施重大项目) | ||||||||||
备注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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