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4-00109 | 发文时间 | 2024-06-06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无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通知 |
各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
根据《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宁农(科)发〔2024〕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科)发〔2022〕1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县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水平,现就做好2024年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围绕自治区“六特”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面向农业科技服务意愿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农机作业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一)根据实际情况须具备相配套的服务组织场所、独立接待厅、农资超市、肥料库房、农机具库棚、维修车间、以养殖为主的服务中心养殖场、农产品加工车间或农产品贮藏保鲜冷链库、设立电子商务专区、建立田间培训学校或培训室、配备金融服务专区等基础设施设备。
(二)服务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开展相应技术指导、农资配送、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质量检测、产品销售、疫病防控、数字技术、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三)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诚信经营,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单;遵纪守法,近2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四)自觉服从管理,按照任务要求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三、遴选程序
(一)自评自荐。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主体对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自评表》进行自评,对基础条件好、服务效果好,符合申报条件的填写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县农业农村局221室。
(二)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主体进行初审和初评,遴选2-3家符合条件的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复核,市级农业农村局将复核结果汇总后报农业农村厅。
(三)验收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验收评定组,对各市农业农村局推荐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进行实地检查核实,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创建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40家,选树20家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以奖代补。
(四)社会公示。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遴选评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完成遴选认定后,在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方可审核通过,兑现奖补资金。
(五)超出报名截止时间,停止受理报名申请。
四、奖励措施
(一)授牌表彰。统一制作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认定标牌,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授牌。
(二)奖补资金。对认定为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每站奖补资金20万元,奖补资金通过2024年盐池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下达。
(三)项目扶持。对认定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在申报各级财政扶持、产业化项目资金时予以优先安排。
(四)推荐先进。优先推荐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国家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及相关先进;对服务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专家、工作人员、技术人员等,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中优先考虑。
五、申报材料
1.填报《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表》。
2.填报《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自评表》,并按照评分表相关要求提供对应申报资料。
3.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申报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2日。
申报地点: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21室
联系人:张桂婷 联系电话:0953-6021357
附件:1.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自评表
3.《关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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