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21/2022-00160 发文时间 2022-11-11
发布机构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举措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举措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举措

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为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用妆环境。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四项举措推进化妆品经营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不断提高化妆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意识。

摸清底数,有效打牢监管工作基础。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聚焦线上、线下两个重点环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摸底情况,建立健全化妆品经营者台账与经营户档案,动态监管我县化妆品经营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宣贯筑识,着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组织开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3期宣贯培训班,提升化妆品监管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督促化妆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对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加强化妆品经营管理工作。

打造样本,夯实树立规范经营意识。该局给每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发放《化妆品经营单位履行进货查验制度责任和义务告知书》《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制作并推行《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台账样本》,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进货查验资料的内容,确保化妆品经营户能够做到“查得清、查得全”。

监管提效,切实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督促化妆品经营户严格执行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增强化妆品经营户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对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化妆品经营户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促进辖区内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45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28家,培训224人次,因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被查处3家。此项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强化了化妆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质量管控意识,保证了化妆品的质量和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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