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21/2023-00375 发文时间 2023-12-11
发布机构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落地见效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举措”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落地见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5号令)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76号令)工作要求,推动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工业产品普法宣传、专题培训、质量抽检、监督检查等工作,推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落实落细,不断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提高企业主体“责任心”,持续强化宣传引导。依托“普法进企业”等活动,借助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媒介,广泛转发宣传“两个规定”内容,引导企业树牢行业自律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意识。组织召开全县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宣贯培训会,带领30余名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系统学习了“两个规定”具体条款释义,通过通报“两个规定”前期落实情况、提出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工作要求的方式,对企业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增强企业主体意识。

压实质量安全“责任链”,全力提升监督质效。聚焦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环节,通过专项整治、产品质量抽检等方式,督导企业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控,及时防范和化解质量安全风险。深化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技术指导,帮助企业找出质量“问题”,开出质量“药方”,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指导企业完成问题整改11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提升。

用好监督检查“责任棒”,全面夯实监管基础。将“两个规定”融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全过程,深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工业产品企业数据库,健全完善分类分级管控机制,根据从业人数、营业收入等将工业产品企业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进一步明确风险管控事项,并纳入监管任务清单,压紧压实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主体责任。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两个规定”的指导、督促、检查力度,引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安全帮扶,增强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我县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生产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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