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4-00004 | 发文时间 | 2024-01-03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
2023年以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为加强社会监督,督促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盐池滩羊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11月13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对盐池县三家羊肉经销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无法提供《“盐池滩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准用证》,使用印有“”文字图形组合商标,图形右上角标注注册标记“”图样的羊肉包装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侵犯“盐池滩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办案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毁印有“盐池滩羊”注册商标包装盒,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销售侵犯酣客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3年6月13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12345市政热线转办的投诉对盐池县某商行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26瓶酣客标准版酒经贵州酣客君丰酒业有限公司鉴定,不是其公司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办案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侵犯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5月8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对盐池县某鞋城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侵犯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权的商品。最终,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认定当事人销售物品系侵犯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注册商标权的产品。办案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平板运动鞋8双、处罚款316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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