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21/2024-00362 发文时间 2024-09-12
发布机构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提示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提示

2024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提示,为您保驾护航,也提醒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巡查巡检、排查安全隐患,避免特种设备受损,影响安全运行。 

一、乘坐电梯

1.应遵循使用单位的告知,安全文明使用电梯,一旦发现电梯井道有积水或轿厢有浸水情况,切记不要乘坐电梯,立即向电梯使用单位报告; 

2.一旦被困电梯,请保持冷静,及时通过轿厢内的紧急报警装置、维保救援电话或报警求救,切勿扒门、踹门自救,耐心等待专业人员前来救援。 

3.电梯使用单位应做好机房巡查,及时检查底坑排水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确保室外自动扶梯排水设施有效可靠,极端天气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停止使用;高温天气时确保机房内的通风和降温装置正常工作。 

4.电梯维保单位应提前做好机房防水、通风、降温等工作,消除因高温设备保护引起的停机隐患;做好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救援电话畅通。 

二、乘坐大型游乐设施 

1.注意观察指示和警示标志,游玩前应认真阅读乘客须知,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 

2.游玩中应系好安全带,扣好锁紧装置,观察安全压杠是否压好,不要随意翻越栏杆或穿越警戒线,游乐设施未完全停止前,请勿上下游乐设备;

3.使用单位应加强对设备的日管控和巡查频次;将乘客须知、警示标志等置于显著位置,加强对乘客的协助和提醒。

三、乘坐旅游观光车 

1.乘坐观光车时,自觉遵守运营单位的乘车要求,听从工作人员的指示;

2.正确使用安全带、扶手、把手等安全设施,做好安全防护。

3.使用单位应检查车辆线路,包括司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路线坡度是否满足要求,临近沟渠等危险路段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要督促加强司机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要督促加强乘客引导,引导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扶手、把手等安全设施,做好安全防护;雨后地面湿滑,注意减速慢行,加强车辆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破损轮胎;及时关注极端天气预警,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四、使用燃气管道、压力容器、气瓶 

1.液化石油气瓶不得暴晒,严禁靠近明火;

2.留意气瓶的检验期限和使用年限,不使用超期未检或报废的气瓶;

3.注意出行安全,远离户外燃气管道、调压柜、阀门井等燃气设备设施;

4.因暴雨或积水可能导致地面坍塌等,从而损坏燃气管道和设施,在水淹没区如出现冒气泡或闻到有类似臭鸡蛋等异味时,请勿靠近和使用明火。

5.使用单位(充装单位)应及时关注极端天气预警,做好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让我们携手合作,‌共筑特种设备安全防线,‌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让节日更加平安、‌快乐!‌

祝大家中秋国庆双节快乐,‌阖家幸福!‌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盐池县人民政府    承办: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30007宁公网安备64032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