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4-00400 | 发文时间 | 2024-09-30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国庆节消费提示 | ||
“十一”假期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健康饮食。
一、购买食品
购买食品应选择到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按需购买。选购食品时,注意食品保质期和贮存条件,不购买胀袋漏气、超过保质期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要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不要购买“三无”食品;选购鱼、肉、蛋类、蔬菜及水果时,通过外观颜色、形状、气味等判断其新鲜程度;注意查看需要冷藏冷冻的食用农产品的储存条件。
二、外出就餐
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餐饮单位、路边摊点用餐,不食用“新奇”“野味”的生食水产品、卤味凉拼、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肴,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注意个人卫生,餐前洗手,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三、网络订餐
选择正规外卖平台订餐,注意查看卖家的相关证照和信用等级评定情况。优先选择近距离的、较为熟悉、信誉良好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冷食品、冷加工糕点(如奶油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签收订单时,要注意查看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食一致,外包装和封签是否完好,餐食是否被污染等。收到食物后,请尽快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四、农村聚餐
农村聚餐食品加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做好防尘、防虫、防鼠和彻底清扫、消毒工作。要严格规范原料采购渠道,严格进货查验,不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加工制作人员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规范加工操作、贮存行为,做到食品烧熟煮透,餐饮具严格清洗消毒,生熟用具分开,坚决杜绝交叉污染。对50人及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要进行食品留样,每个品种留存125g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五、文明用餐
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做到按需点餐、文明用餐、公筷分餐、打包剩餐,不消费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保护动物;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同时提供公勺公筷和打包服务,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营造文明用餐、节约粮食的良好消费环境。
六、消费维权
节日期间,盐池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拨打消费场所公示的服务电话或12315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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