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5-00023 | 发文时间 | 2025-03-12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约谈告诫会 |
为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3月11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7家零售药店开展约谈告诫。
会议结合近期自治区“四防”督察组督查通报和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药店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药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督查通报的问题及培训内容,举一反三,排查店内存在的问题,并整改到位,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要强化主体责任,从严把药品进货关、加强药品储存管理、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四个方面,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会上,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展开详细培训,要求各药店严格把控药品质量关,确保所售药品渠道正规、销售合规、贮存依规,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就相关违法行为查处适用法律进行梳理,进一步增强药店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全县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强药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引导零售药店规范合法经营,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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