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21/2025-00144 | 发文时间 | 2025-12-02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推动新规范落实 筑牢产品安全防线|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新规范培训 | ||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推动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落地实施,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与合法权益,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培训会,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共18人参加
一、聚焦“新规范”:吃透政策,明确经营红线。工作人员围绕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展开详细解读。从新规范出台的政策背景、民生需求出发,重点对比了新旧规范在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电池电压等关键技术参数上的差异。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新规范实施后的市场准入规则——未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一律不得流入市场。现场还通过“案例警示”的方式,分享了区内外因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引发的行政处罚、消费者投诉及安全事故案例,让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合规经营”不仅是政策要求,更是守护自身信誉与消费者安全的关键。
二、详解“3C认证”:手把手教,规避采购风险。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3C认证,是保障产品安全的重要“通行证”。培训中,工作人员针对经营单位最关心的“如何辨认证、防假冒”问题,进行了手把手教学。从3C认证的法律意义、适用范围到认证标志的真伪辨别方法,如查看标志样式是否规范、通过国家认监委官网输入编码查询、核对产品铭牌与认证证书参数是否一致等。此外,工作人员特别强调了经营单位的“采购审核义务”,要求大家建立健全供应商资质档案,留存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从源头杜绝无3C认证的不合格产品进入盐池县电动自行车市场,切实降低经营风险。
三、结合“辖区实际”:精准提要求,压实经营责任。结合盐池县电动自行车市场实际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参会经营单位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进一步压实经营责任:1.台账要“全”:如实记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进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3C认证编号、销售去向等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2.宣传要“实”:严禁夸大续航里程、速度、安全性能等参数,不得误导消费者购买不符合新规范的产品,一旦发现虚假宣传,将依法严肃处理;3.配合要“主动”:积极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主动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4.培训要“到位”:自行组织内部培训,确保销售人员熟练掌握新规范内容和3C认证识别方法,能为消费者准确讲解产品合规性。
此次培训不仅让盐池县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吃透了政策要求,更强化了经营者的合规经营和安全责任意识。下一步,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全县群众营造安全、规范、放心的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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