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2/2019-00151 发文时间 2019-02-15
发布机构 盐池县发改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验收报告》的通知
关于印发《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验收报告》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验收盐池县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告》(盐建发【201840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报告予以印发。

附件: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验收报告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215


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2

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盐政办规发[2018]1号)及《自治区发改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发改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法,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验收。现将验收报告编制如下:

一、工程建设依据

该工程依据《关于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盐发改建[2013]374号)文件实施。工程于201310月开工建设,201311月建成。

二、工程建设管理

该项目建设单位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单位石嘴山天净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施工单位宁夏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胜利油田胜利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代理单位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各项手续,建设过程中全面履行了质量责任和义务;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具有相应资质。设计文件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合同要求,建设过程中质量行为符合要求;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并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完成了各项工程内容,竣工资料齐全,质量合格。监理单位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建设过程中做到跟踪检查,及时签证和进行质量评估。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验收组通过对外业检查、内业资料核查、财务审查、综合评价分析,该项目已完成计划批复的建设任务,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四制”管理,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管理措施,狠抓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监督机构进行了初验,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的同时,进行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并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领导责任制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履行了招投标手续,签订相关合同。设计、施工、监理等资料齐全完整,并按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收集、编目和归档,保证了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性。

三、工程建设情况

()批复工程量情况

新建电缆线路5.965㎞,其中包括5.965㎞电缆管沟开挖,敷设电缆排管四回5.065㎞,敷设电缆排管两回0.9新建电缆盘井11座、牵引井72座,环网柜基础2座、电缆分支箱基础8座。      (二)实际完成情况

新建电缆线路5.965㎞,其中包括5.965㎞电缆管沟开挖,敷设电缆排管四回5.065㎞,敷设电缆排管两回0.9新建电缆盘井11座、牵引井72座,环网柜基础2座、电缆分支箱

基础8座。

四、概算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将该工程进行了送审,县审计局对其报送的盐池新区10KV供电线路工程进行了工程结算审计。该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投资482万元,中标价327.68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26.3万元,其中工程费322.1万元(送审金额3319475.93元,审减金额:98616.77元,审定金额3220859.16元),前期费用42597.93,工程实际总支出326.3万元

五、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验收组通过对外业检查、内业资料核查、财务审查、综合评价分析,该项目完成了建设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符合要求,档案资料基本齐全,项目建成运行后,具有一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总体评价为合格工程,同意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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