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2/2019-00303 | 发文时间 | 2019-12-04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发改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盐池县 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 乡镇建设任务的批复 |
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调整盐池县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乡镇建设任务的请示》(盐自然资发〔2019〕4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乡镇建设任务,现批复如下:
一、原批复乡镇建设任务
根据我局《关于盐池县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还林建设方案的批复》(盐发改农〔2018〕417号),原批复的各乡镇建设任务为:
共计退耕还林5288亩,其中:花马池镇369.1亩、大水坑镇848亩、惠安堡镇166.1亩、高沙窝镇389.1亩、冯记沟乡218.5亩、青山乡672亩、麻黄山乡2301.9亩、王乐井乡323.3亩。涉及8个乡镇的31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造林树种为柠条、杏、核桃。
二、申请调整乡镇建设任务原因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退耕还林年度任务的通知》(宁发改农经〔2019〕433号)下达我县退耕还林任务5200亩,各乡镇组织退耕农户进行造林,但部分原计划退耕还林地块农户外出务工因而不实施,部分原计划退耕还林地块农户实施了退耕还林但效果不明显。
三、调整后乡镇建设任务
共计退耕还林5200亩,其中:花马池镇81.5亩、大水坑镇599.4亩、惠安堡镇70.5亩、高沙窝镇568亩、冯记沟乡1904.4亩、青山乡786.2亩、麻黄山乡1019.8亩、王乐井乡170.2亩。涉及8个乡镇的24个行政村34个自然村。造林树种乔木林46.1亩(杏32.7亩、枣13.4亩),柠条灌木林5153.9亩。
四、调整后投资及资金来源
调整后工程总投资834.3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832万元(工程费208万元、现金补助624万元),农民投工投劳2.37万元。
五、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项目质量监督,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技术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及时进行决算审计并进行竣工验收。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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