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2/2023-00023 发文时间 2023-07-31
发布机构 盐池县发改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

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

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区属驻盐单位、各国有企业:

现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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