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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月-6月份进行新冠疫苗接种的公告

时间:2021-05-18
来源:盐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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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城乡居民:

    大家好!为构建全体人群免疫屏障,保障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从公告发布起至6月底,我县将安排6万人次的新冠疫苗为广大居民朋友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为保证接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请广大居民提前手机下载“金苗宝”APP进行信息登记,接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避免空腹,按时错峰有序地前往附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接种禁忌1.对疫苗中的活性物质、任何非活性物质或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过该疫苗出现过敏者;2.严重慢性病;3.发热或急性疾病期患者,应推迟接种本疫苗。4.妊娠期妇女。
    附件:
    1.盐池县新冠疫苗接种点一览表
    2.金苗宝APP新冠疫苗登记流程
    3.接种禁忌症及常见问题



                                                     盐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18


金苗宝APP新冠疫苗登记流程

第一步:通过手机扫码或至APP Store/应用市场下载【金苗宝】APP或在【我的宁夏】APP中”医疗健康服务“选择”金苗宝“小程序。

第二步:注册账号。初次使用APP需先完成注册,可以使用微信或QQ快捷登录。【我的宁夏】APP中无需注册,可直接填写个人信息预约。

第三步:进入金苗宝APP首页,顶部模块切换至【成人】,选择新冠接种,输入接种新冠疫苗的受种人信息完成“必填项”进行如实登记。

第四步:填写信息后,预约成功。到达县指挥部统一安排的接种点接种时出示预约二维码完成接种。

扫描二维码下载“金苗宝”

按照国家卫健委对新冠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明确:

1.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2.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3.对尘螨、食物(鸡蛋、花生、海鲜、芒果)、花粉、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可以接种。

4.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5.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6.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可以接种。

7.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8.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不能接种。

9.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可以接种。

10.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可以接种。

11.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可以接种。

12.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可以接种。

13.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4.慢性鼻炎症状不明显,可以接种。

15.慢性肝炎不用吃药治疗,肝功正常,可以接种

16.肺结核不是活动期,可以接种。

17.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可以接种。

1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可以接种

19.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可以接种。

20.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可以接种。

21.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22.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23.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来说,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4.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25.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26.月经期、备孕期、哺乳期可以接种,并且继续哺乳。

27.妊娠期不能接种

28.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29.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疫苗的问题。

30.新冠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31.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32.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33.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34.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疫苗。

35.在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36.接种后也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37.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38.如遇本市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比如中生北京所、中生武汉所、科兴中维替换)。

39.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2剂即可。

40.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的,无需补种。

41.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灭活疫苗按照程序完成两针,不再加强。

42.其他情况请垂询接种点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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