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0/2025-0001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人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 责任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
| 名 称: |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根据区市有关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具体如下:
废止《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池县财政局 盐池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盐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人社发〔2024〕14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池县财政局 盐池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印发<盐池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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