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7/2026-0000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1 |
| 责任部门: | 发布日期: | 2026-01-21 | |
| 名 称: | 盐池县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关于修改《盐池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宁 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 作实际,决定对《盐池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盐应急 规发〔2024〕1 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池县应急管理局 盐池县财政局
2026 年 1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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