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21-00061 发文时间 2021-09-20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收回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收回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农)指标〔2021279



关于收回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切实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28号)、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宁财预发2018352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盐财()指标202192号)等文件,经研究,现将各单位结余资金共计384.3859万元予以收回,结余资金金额及项目和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请将上述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局国库股,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附件:收回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情况统计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1918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9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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