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6-00020 | 发文时间 | 2026-04-14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
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672号)、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盐党农办发〔202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87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02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47万元、以工代赈任400万元,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表。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精神,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6〕10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6月底达到50%以上,9月底达到75%以上,11月底前(除质保金外)必须达到100%,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6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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