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9/2022-00009 发文时间 2022-01-06
发布机构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的报告

盐池县委: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思维能力。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强化工作措施,健全执法内容,规范执法程序,力促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印发了《盐池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部署,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二是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盐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促进全体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学法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等各类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为契机,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民法典》知识测试,让局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了解《民法典》,提高法治思维。

(三)强化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加强开展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从卫生许可准入、打击非法行医、医疗美容整治、职业病防治等方面,认真开展综合监督工作,有效地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2021年12月底,累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48户次、公共场所(宾馆、理发商超、洗浴)1716户次、中小学及托幼机构30户次,企业57户次、二次供水设施小区22户次、水厂2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57份;立案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问题30起,没收违法所得833.4元,罚款89500元。二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遵循“执法必持证、持证必培训”的原则,严把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确保执法工作人员持行政执法证上岗。

(四)依法履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查工作。在本局重要决策事项出台前实行合法性审查。2021年以来,以盐池县卫生健康局名义发文的文件共有113份,经查113份文件均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审查标准和审查要求,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三是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工作。做好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工作,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共认领31项。及时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和常规巡查,不断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和能力水平亟待提高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的率先垂范作用,通过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专题会议等,重点学习宪法、民法典、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二是加强党建引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强化党员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三是根据《盐池县卫健局干部职工学法制度》要求,局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采取自学与集中、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办法,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学法教育,班子成员进行学法讲座等。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工作、“12.4”宪法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宣传培训,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普法层次。继续扩展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力促法治建设规范化。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有利于“大健康、大卫生”格局发展的工作机制,实现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与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共进。进一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性意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继续规范执法行为,力促监督检查常态化。严格按照卫生健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权目录行使执法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授权行使职责。严格监督相关执法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盐池县人民政府    承办: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30007宁公网安备64032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