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4-00002 | 发文时间 | 2023-12-01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解决“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相关部门:
《盐池县解决“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解决“一地多证”历史
遗留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全县山林权改革,妥善解决过去一段时期形成的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权属重叠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的总要求,将解决“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切实解决自然资源权益冲突、监管冲突等问题,推动确权登记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便民利民。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推进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便利化。
2.坚持尊重历史。以原有合法证书继续有效为基础,不全盘否定原有成果,不搞推倒重来。
3.坚持问题导向。以登记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全方位、多角度研究解决问题。
4.坚持依法依规。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依法合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草地承包经营权及其它登记历史数据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实地核实,测量、调查和建立规范标准的登记历史数据库,积极推动解决“一地多证”问题,推动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实现资源有效管理。
二、工作步骤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盐池县解决“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工作组”(以下简称:涉湖区工作组)、“其他区域工作组”(以下简称:非涉湖区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安排部署工作,组织人员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收集整理数据,开展分析研判
1.收集资料。梳理收集现有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证书及相关文件、资料。收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河湖水域岸线划分结果、确权等资料。
2.数据整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及历年变更调查数据库(1:10000),林权、草原承包经营权矢量数据(1:10000);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矢量数据(1:2000)。提供的矢量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3.分析研判。在收集资料、数据整合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套合发现问题,结合历史原因,逐一理清思路,找准路径,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由各工作组分别组织工作人员,以摸底调查台账为基础,逐乡镇开展问题分析研判,各乡镇组织相关权利人进行指界、核实,填写“一地多证”问题排查调查表。(完成时限:2024年1月—2024年3月)
(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登记发证
在摸清情况、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置意见。组织相关权利人进行政策讲解,在充分听取权利人意见,经属地研判,认定地类、边界及权属且公告无异议后,需要重新登记发证的,由登记机关依法重新登记发证。(完成时限:2024年4月—2024年12月)
三、处置方式
(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底图和数据为主要参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同类问题同一解决标准,同时区分问题之间的差异性,避免“一刀切”,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协调处理。
(二)在权利调处过程中发现涉案或存在纠纷的,暂时划为“争议区”,在案件或纠纷解决后,依据结果依法确定权属。
(三)对现行法规政策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梳理汇总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工作台账,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化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解决“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是发展所需、改革所急,也是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把解决好“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规范调查登记。各乡镇要按照相关标准规范,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工作底图、重叠图斑统计表为调查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成果为参照,理清地类重叠原因,对重叠地块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建立工作台账。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哈巴湖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查清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及流转情况。各部门、各乡镇和登记机构要按照“成熟一宗、解决一宗”和“边登记边入库”的要求,共同做好登记数据和档案资料入库入档。
(三)强化系统治理。 “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大、政策关联性强,涉及领域多、情况复杂,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系统观念,以“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为着力点和切入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综合治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和森林草原资源保护、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整改、林草专项整治、基层矛盾防范化解等工作,保持各项工作连续性和一致性。
(四)保障群众权益。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深入一线调查取证力度,积极采取召开座谈会、村民代表会议、“两委”班子会议等方式,充分调研收集村组和群众意见建议。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以群众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便民、利民、惠民,加强争议协调处置,积极化解土地权属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盐池县解决“一地多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
2.“一地多证”问题排查调查表
3.“一地多证”问题调处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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