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5-00161 | 发文时间 | 2023-07-1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盐池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依规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查整治变相许可行为。同时,要依据国家、自治区层面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进一步细化完善盐池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逐项编制办事指南,要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实施行政许可,并推行告知承诺制、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二、有序做好各类清单调整衔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后,各相关部门要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认真梳理对照,及时做好调整衔接,确保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正监管。各相关部门要依托清单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责任,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充分评估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
附件:盐池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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