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4-00285 | 发文时间 | 2024-12-13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调整使用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的公示 | ||
根据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现对我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安排作出以下调整。
一、资金收回情况
收回中央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结余资金(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二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77.753625万元。(详见附件1)。
二、资金调整情况
将收回的477.753625万元项目资金继续用于支持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其中:
1.增加安排盐池县农村公路三年提升工程(公里)项目219.606642万元。
2.增加安排盐池县花马池镇郭记沟村设施农业基础设施配套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89.735008万元。
3.增加安排盐池县大水坑镇大水坑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143.561222万元。
4.增加安排盐池县大水坑镇新泉井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9.9万元。
5.增加安排盐池县高沙窝镇南梁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11.541134万元。
6.安排盐池县花马池镇沟沿村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3.409619万元。(详见附件2)。
现将资金调整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十天(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2日)。
单位地址:盐池县文化街169号
联系电话:0953-6021356
联 系 人:曹欣煜
电子邮箱:yccyb126@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1.盐池县2024年收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计表
2.盐池县2024年调整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计表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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