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4-00236 | 发文时间 | 2024-11-07 |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盐池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项目 第二批养殖户受灾救助资金公示 | ||
根据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上报<盐池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报告》(盐农发〔2023〕52号)内容,为确保灾后的收益和提高养殖积极性,对因遭受旱灾、雪灾、火灾等不可抗拒灾害导致财产损失及家畜死亡的养殖场(户)按不高于受损金额的30%予以补助。截至目前,全县共上报因遭受旱灾、雪灾、火灾等不可抗拒灾害导致财产损失及家畜死亡的养殖场(户)共24户,共造成损失95.41万元,按照受损金额的14.58%予以救助,补助资金13.910778万元。现将最终救助花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953-6010206),由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附件:盐池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项目资金第二批受灾养殖户公示表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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