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48/2022-00003 | 发文时间 | 2022-01-07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盐池县冯记沟卫生院等五家医疗机构违反协议有关规定的处理决定 |
盐池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盐池县冯记沟乡卫生院等五家医疗机构违反协议
有关规定处理的决定
各定点医疗机构:
我中心稽核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盐池县冯记沟乡卫生院等五家医疗机构存在不合理用药、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在诊疗服务过程中违规行为,根据《盐池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第八章第六十九条之3、5的规定,对盐池县冯记沟乡卫生院等五家医疗机构核查出的问题做如下处理。
追回盐池县冯记沟乡卫生院等五家医疗机构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共计11852.75元,其中:
盐池县冯记沟乡卫生院违规金额2551.77元。
盐池县大水坑镇卫生院违规金额317.12元。
盐池县麻黄山乡卫生院违规金额128.65元。
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违规金额122.39元。
盐池杏林医院违规金额8732.82元。
附件:医疗机构违规明细表
盐池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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