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19-00002 发文时间 2019-01-17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19年盐池县财政总预算公开
2019年盐池县财政总预算公开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

会 议 文 件(7


关于盐池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1 10 日在盐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盐池县财政局局长 张立泽


各位代表:

现将盐池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呈报,请予审议,并请与会的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脱贫攻坚和发展改革重任,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81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106.9%,较上年增长15.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67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108%,增长15.5%,非税收入完成261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数104.4%,增长14.7%;自治区转移支付补助263451万元。地方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2010万元;外债转贷收入33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5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4747万元;汇总上述收入,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使用总量37311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6827万元,增长0.2%;上解支出51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15万元,支出总计37265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45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实现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8年地方置换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031万元,地方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10005万元,相应安排地方债还本支出6003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066万元,下降39.4%,自治区专项补助3275万元,新增专项债券99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758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使用总量328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2428万元,增长60.4%。收支相抵,结余结转402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6350万元,全年支出51104万元,当年结余5246万元,滚存结余59835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执行数在与财政厅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

(四)2018年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盐池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及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抓好预算执行,全面强化预算法治意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有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稳步提升围绕财政收入增长目标,采取积极有效的财税增收措施,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加强协税护税力度,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积极开展非税电子化票据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入库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大力支持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实力。

--积极聚力增效,城乡建设协调推进。狠抓以石油、煤炭企业税收为主工业企业税收为辅的财源建设,大力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增强财政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保障力度,为产业发展重点项目提供财政资金支持。一是重点建设保障有力。投入资金36286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古城墙修复、公园绿化、道路排水、综合农贸市场、康复生态养生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城市化建设;投入资金11031万元,用于农村道路和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投入资金14242万元,用于特色小城镇、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建设,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扶持产业发展壮大。投入资金38794万元,加快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造林绿化、农田水利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发展;投入资金5490万元,用于支持工业园区低成本改造、企业科技创新、企业贷款贴息及节能减排等,全力支持工业企业发展;投入旅游项目资金4189万元,用于长城旅游风景带基础设施建设及盐州古城历史文化街区5A级提升创建,全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三是脱贫富民取得新进展。整合各类项目和闽宁协作、中航油帮扶资金121585元,顺利摘掉了贫困帽子向小康迈进,其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68305元,重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金融扶贫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加大产业扶贫,重点围绕1+4+x产业,发展壮大滩羊、黄花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投入资金2016万元,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工作举措,有效遏制了贫困代际传递和因病返贫等问题。

--优化支出结构,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严控一般性支出,财政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民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达到315878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6.1%一是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按照生均1500元标准安排公用经费246万元;高中教育按照生均700元标准安排公用经费194万元;小学和初中生分别按照生均标准820元和1040元安排公用经费1854万元,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投入资金1466万元大力实施改薄项目,改造薄弱学校7所,投入资金1500万元新建盐池六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统筹安排137名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补助资金1573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置退役士兵64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退役士兵20名。拨付城乡低保资金617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640万元,保障全县城乡困难群众补助及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68.57万元为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三是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投入997万元开展健康档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1454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人均服务标准由50元提高到55元。安排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补助资金418万元,用于妇幼健康行动、“两癌”筛查、艾滋病防治等工作。安排917万元为全县非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免费购买家庭意外伤害险和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全县农村居民患病后可以得到及时治疗和救助。投入1000万元建设惠安堡镇卫生院,改善乡镇卫生院就医环境。四是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安排1816万元重点用于开展送戏下乡、广场文化、文化旅游赶大集、航空嘉年华等系列活动投入资金2047万元,“九曲”民俗文化园全面建成,游客集散中心顺利建设将文化与旅游紧密融合,充分发挥“文化+”、“旅游+”效益。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

--防范债务风险,债务管理取得实效研究制定了《盐池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和《盐池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明确详细工作计划,积极化解债务,完成系统锁定非债券类债务9142万元的置换和核销工作。严格在自治区下达的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债,全年共举借新增债券21910万元,目前我县系统内锁定债务163810

元,低于自治区核定的223628元的债务限额。全面统计隐性债务,将系统内外债务全部纳入统计监测、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范围,实现政府性债务信息化、精细化、动态化监管。通过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等措施,加强对乡镇部门和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严禁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举债,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推进改革监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全面公开预决算。积极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建立公开透明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公开了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实现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二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投入资金7486万元,购买了文化广场、送戏下乡、城乡卫生保洁、绿化维护等13项服务,不断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三是盘活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全年共清理存量资金15810万元,统筹用于扶贫、教育、农业、卫生、环保等领域。四是绩效管理有序推进。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综合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等多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共涉及项目金额74501万元,达到总项目资金的35%,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结果成为科学安排及高效使用资金的重要依据。五是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调整征收标准政府性基金1项,积极落实费改税相关政策,对水资源费和排污费费改税后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更新,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六是积极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制定了《2018年度财政监督工作方案》,重点围绕民生、扶贫领域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共查处违规使用财政资金22.32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1231万元已全部上缴入库,并对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税收结构单一,持续增收后劲不足。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靠资源型企业,石油、煤炭行业撑起税收收入“半壁江山”,资源的价格波动成为税收收入的“晴雨表”。2014年以来,受经济下行,石油、煤炭价格下跌和产量减少,“营改增”,资源税级次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县税收收入起伏较大,呈现V字型走势,由2014年的75627万元下降到201640409万元,通过培植财源、挖潜增收,2018年达到56710万元。二是收入质量不高、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占比增长较快,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由2014年的11.3%增长到201831.5%,不利于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三是三次产业对税收的贡献结构不合理。二产对税收贡献较大,商贸物流业辐射带动作用不明显,三产对税收的贡献仅在35%左右波动。四是财政收入增势放缓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税制改革、减税政策等使我县减免税费额36634万元,其中县级税收收入减少10621万元;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建设项目调整和部分项目专项转移支付减少,使我县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较上年减少17383万元,2018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827万元,较2017年增长仅为0.2%。另一方面,刚性支出需求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乡村振兴、脱贫富民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


虽然我县财政收入存在一些问题,但也有诸多机遇:一是石油煤炭等资源价格上涨和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加大油气资源的开采力度,四股泉煤矿恢复生产和金家渠煤矿投产,将我县财政收入带来增长。二是风电企业税收抵扣逐年减少,来自风电行业的税收将成为我县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三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策措施,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实现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四是三产发展壮大,全域旅游提档升级、商贸物流提质增效,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将增加三产对财政收入的贡献。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以促进脱贫富民、推动乡村振兴为统揽,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秩序,全力管控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2019年收入安排充分考虑了县域经济增长的拉动和收入政策的调整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86800万元,较2018年完成数增加3985万元,同口径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6000万元,较2018年完成数减少710万元,下降1.3%非税收入安排30800万元,较2018年完成数增加4695万元,增长18%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本着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改革政策相衔接的原则,围绕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总体要求,按照收入预期增长水平和重大支出需求,综合测算财政支出规模。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总来源238018万元,其中: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800万元,自治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1432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978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全额安排预算支出。具体支出安排情况是:

1)工资性支出39474.3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269万元,增长3.3%,主要是工资调整增加。

2)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车补贴20995.3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154万元,增长5.8%,主要是工资增加缴费基数提高。

3)其他人员支出5987.93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775,增长14.9%,主要是村组干部、社区人员、骨干教师、农村老师工资补贴增加。

4)基本公用支出8125.4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281万元,增长18.7%。主要是公用经费及综合定额标准提高,新增退休公用经费公车运行费和公用取暖费增加。2019年提高公用经费及综合定额标准增加经费910.9万元,按退休人员每人300元安排退休公用经费75万元,保留公务车辆运行费由3万元提高到6.15万元增支135万元,公用取暖费面积增加增支取暖费115万元。

5)项目支出115559万元,其中: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项目69786万元,县级财政安排45773万元,县级财政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乡镇项目支出3700.43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70万元,下降1.9%,主要是文化活动经费、矛盾纠纷调处经费及基层民政工作经费等减少。

--部门项目支出29372.3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771万元,下降2.6%,主要是部门业务费等减少。

--重点项目支出12700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425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基础设施改善、“雪亮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2019年县级财政安排项目支出结构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2018

增减额

增减(%

工业商贸安监

4809.1

3881.1

928

23.9

交通运输

1093

2265

-1172

-51.7

城乡社区

7267.2

8588.5

-1321.3

-15.4

党政机关及公共安全

9506.4

11602.2

-2095.8

-18.1

教科文

5686.5

7791

-2104.5

-27

社会保障及卫生

11367.2

8652.7

2714.5

31.4

农林水事务

6043.3

8088

-2044.7

-25.3

合    计

45772.7

50868.5

-5095.8

-10.0

(备注:2018年党政机关及公共安全项目按2019年统计口径予以调整)

6)各项预留支出23982.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1695万元,预留的项目主要是人员正常调资增资、机关养老保险金、公立医院医疗运营补贴、各项宣传及赛事活动经费等。

7)债务化解及还本付息21394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4706万元,增长28.2%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安排总预备费200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700万元。

9)上解支出5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16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11000万元;农业土地综合开发收入安排130万元;污水处理费300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3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支出13165万元,其中:被征地农民安置费1454.06万元,用于花马池镇失地农民生活医疗补助;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支出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952.55万元;农业土地综合开发支出130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3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593.39万元;自治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73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6636万元,增长0.5%。支出56632万元,增长10.8%。当年预算结余4万元,滚存结余59839万元。

为圆满完成2019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聚焦审查监督,切实推进依法合规理财。更加严格地执行和贯彻预算法,全面落实自治区人大新出台的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全面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积极配合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支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增强审查监督权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扶贫、环保和民生保障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贯穿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2、聚焦财源建设,努力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一是培植涵养财源。对重点行业税源进行全面分析跟踪,夯实现有财源。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发展环境,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培植后续财源。继续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解决企业发展的问题和需求,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培育壮大优质税源。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加强对税收运行态势和收入进度的预测分析,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加强对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监管和清查;充分发挥协税护税作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努力挖潜增收。及时开展执法检查,清理各项不符合规定的减免项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确保应收尽收,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提高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积极向上对接资金。加强与上级对接,完善项目库建设,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积极争取资源税收入级次分成和环保税、水资源税考核奖励等政策。

3、聚焦保障民生,优化支出保障重点建设。一是着力办好民生实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统筹财力进一步向基层和民生倾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以上。进一步健全教育、文化、住房、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二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动脱贫富民。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1+4+x产业发展,打好财政+金融+保险组合拳,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在增投入、转方式、建机制上下功夫增加用于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投入。支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行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资金分配机制,集中财力确保管用有效的重点污染治理事项顺利推进。凝聚各方力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4聚焦深化改革,制度建设提升财政管理。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升中期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增强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作用。全面公开预决算,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二是积极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实施按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管理应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落实举债程序,严禁违规举债、变相举债。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着力防范债务风险,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缩、清理部门财政性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统筹使用好存量资金。

5、聚焦绩效监管,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遵循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及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有机结合,实施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本着增点扩面、稳步推进的原则,2019年继续加强对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推进全过程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狠抓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人代会通过的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督促各部门在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度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做到预算执行与时间进度同步。三是提升部门决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部门决算真实性核查工作,扩大核查单位范围,实现部门决算核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有效提高决算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决算公开奠定基础。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2019年财政工作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改革创新,躬耕理财,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开启我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县级财政安排项目资金投向说明


--工业商贸安监工业方面主要用于扶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园区建设、公交公司等公益性国企运营补贴,安全生产监管;商贸流通重点用于供销社综合发展改革,应急成品粮储备,城市候机楼运营补贴等。

--交通运输:主要用于村村通客车,公路养护及安全隐患治理。

--城乡社区主要用于城区绿地管护,街道保洁及亮化等。

--教科文:主要用于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和寄宿生交通补助,师资培训,公共文化服务,科技创新驱动及六小、党校新建工程等。

--社会保障及卫生: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及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扶贫,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发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企业离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奖,残疾人各类补贴,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及创业就业等。

--农林水事务: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战略,河长制工作经费,水利工程运行维护,生态林业建设及林木管护,环境检测与监督,草原禁牧和动物疫情防治监控等。

--党政机关及公共安全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又分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具体编制口径及定额标准说明如下:

人员支出编制口径及定额标准

(一)工资性支出编制口径

各单位人员工资编制按照20189月份实有人员及工资标准编制,具体按人社局核定标准执行。其中:县医院、中医院离退休(职)人员工资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按全额补助核定,在职人员经费核定在医疗单位营运补贴中。

(二)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编制口径及标准

社会保障缴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工伤保险,以年度工资总额(含年奖)为基数,财政负担缴费率分别为:20%8%0.5%0.9%8%5 %0.2%

住房公积金,以年度工资总额(含年奖等)为基数,财政负担缴费率为12%

(三)其他人员支出编制口径及标准

1组干部工资:村干部工资按照不低于我县上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安排,分三个档次其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一个档次,年人均补贴28647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为一个档次,年补贴额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补贴额的90%安排;其余村干部(文书、妇联)为一个档次,年补贴额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补贴额的80%安排,村干部职数按照组织部核定数确定;组干部工资每人每年按1600元安排;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补贴:村监会主任工作补贴按照上一年度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安排,年人均补贴6684元;委员的补贴标准在主任的基础上按80%安排,年人均补贴5347元。

2、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按照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盐党办综201751文件规定执行。

3四大机关”、民政局福利院护理人员以及乡镇聘用的临时工按不低于全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安排,即:每人每月2220元安排。

4、五保供养人员: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年500元。

5、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补贴、纪检人员补贴等未纳入统发工资范围且有政策规定的人员补贴项目按规定标准安排。

6、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按每人每年7800元安排(高原兵按每人每年15600元安排)。

7总工会职业化基层工会主席工资财政按照工资标准的30%补助(按照最低工资标准2倍执行)。

8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参照《关于印发〈关于构建五联五化机制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党办发〔201855号)文件执行。

相关指标说明:1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

2)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549元。

二、公用支出编制口径及定额标准

(一)县直部门公用支出编制口径及定额标准

1、党政机关:包括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以编制人数为准,基本公用定额标准由每人6000/年提高到10000/年;公用取暖费以办公用房实际取暖建筑面积为准,按27.5/平方米安排。

2政法等部门:包括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纪委监委、卫生监督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编制人数为准,综合定额标准(含公用取暖费):公安(含林业派出所)由每人20000/年提高到25000/年,政法委、纪委监委、卫生监督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每人15000/年提高到20000/年,司法(含乡镇司法所)由每人8000/年提高到13000/年。

3、其他部门:以编制人数为准,基本公用定额标准由每人5500/年提高到9000/年;公用取暖费以办公用房实际取暖建筑面积为准,按27.5/平方米安排。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参加公车改革的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按3万元//年安排;参加公车改革的部门保留车辆按6.15万元//年安排,平台运行车辆按6.15万元//年安排。

5教育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

义务教育:一是定额部分,小学每生每年840元;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在此基础上,对所有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3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二是取暖费,按取暖面积19/平方米安排(没有学生的教学点不予安排),纳入大水坑镇区集中供暖的大水坑小学、四中按取暖面积27.5/平方米安排。

普通高中:一是定额部分生均700/年;二是取暖费按取暖面积19/平方米安排。

职业高中:一是定额部分生均1500/年。二是取暖费按取暖面积19/平方米安排。

学前教育:一是定额部分,县城幼儿园生均150/年;农村幼儿园生均500/年;集团机构管理幼儿园生均300/年;私立幼儿园生均200/年;二是取暖费,公立幼儿园按生均100/年安排,大水坑幼儿园依据面积和学生数综合核定11.7万元。

(二)乡镇公用支出编制口径及定额标准

1、基本公用支出以编制人数为准,基本公用定额标准由每人6000/年提高到10000/年。

2公用取暖费:按照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为准,按27.5/平方米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留车辆按6.15万元//年安排。

4村委会及社区办公经费:每个村委会及社区80000/年。

5、村监会办公经费:每个村监会3000/年。

(三)特殊经费

1、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均1300/年,由人大办、政协办统一按照代表、委员人数编制。乡镇的党代表、人大代表人均600/年,乡镇根据组织部、人大办分配代表人数编制。

2、党委工作经费:县直机关各党委、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工委、乡镇党委工作经费40000元(其中:党建专项经费2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20000元);单独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部门(单位)工作经费50002019年新增)

3、离休公用经费:按离休人员每人每年500元安排。

4、退休公用经费:按退休人员每人每年300元安排(2019年新增)。

三、乡镇及部门项目支出编制口径            

1、乡镇综合业务支出定额标准:①计划生育经费(含街道办):按乡镇服务人口数人均5元安排农业与农村建设经费(不含街道办)乡镇服务人口数人均10元安排;社会管理创新、民族团结与综合治理费(含街道办)乡镇服务人口数人均10元安排;经济建设与服务经费:乡镇服务人口数人均8元安排(含街道办);基层组织与政权建设经费(含街道办):乡镇服务人口数人均10元安排;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经费(不含街道办):乡镇服务人口数人均10元安排,共计53元。

2、乡镇固定定额标准:禁牧工作经费:每个乡镇每年安排10万元(不含街道办);机关后勤运行补助:每个乡镇每年安排20万元(不含街道办);林木管护费:以县环林局核定的面积为准,每亩按400元安排。

3、部门项目支出:充分考虑部门履行职能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相协调,结合政府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项目支出29372万元。

乡镇、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详见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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